1.条件 寿宁县****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工程监理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国有资产XXXXX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和上级补助,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南阳镇东部片区寿宁县****新材料工业园区内。 2.2 控制价(估算价):47.19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47.19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监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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