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上闫庄乡车厂村一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行唐县上闫庄乡车厂村一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已由行唐县人民政府以行政字[202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行唐县上闫庄乡车厂村一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建设地点:行唐县上闫庄乡车厂村;工程规模:拟整治面积为17.5173公顷,规划新增耕地14.3734公顷。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2.2招标范围:工程量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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