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 采购招标导航网

联系电话:400-1665-567

当前位置:

首页

>

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制定免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18

湖南招标网

加入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注册登录账户

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如果您需要解决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1665-567

欢迎登录安华招标网

登录 注册

项目详情

根据《桃源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伟雄市长对政协委员提案指示精神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制定以下公告:1、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交警部门先向车主推送短信,提示车辆立即驶离。2、机动车违法停车时驾驶人在现场,经交警劝阻能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3、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3分钟内驶离的不予处罚。4、在非严管路段违法停车,10分钟内驶离的不予处罚。5、上午7点半至8点半、下午4点至6点在各学校门前最右侧车道(有辅道的,在辅道最右侧车道)违法停车的,不予处罚(设置了限时停车泊位的,须遵守限时停车规定)。6、晚上9点至第二日上午7点,不妨碍安全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无群众举报的违法停车,不予处罚。7、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对城区违停车辆张贴黄色警示告知单,经交警部门提示后及时驶离的,不予处罚。8、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全县所有景区周边道路的违停车辆,经交警部门提示后及时驶离的,不予处罚。9、具有明显标识的网约车在的士车专用泊位临时停靠的,不予处罚。10、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违法停车发生前半年内无违法记录,且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完毕的,本次违法停车给予警告,不予罚款。11、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12周岁...

扫码下载APP
微信关注
400-166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