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甬江科创协同创新中心标识标牌系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新区XXXXX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新区XXX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位于永茂东路1819号整体园区内。2.2招标范围:甬江科创协同创新中心标识标牌系统的制作及安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控制价(含税):541383元。2.3工期:70日历天,并满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要求。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2.5安全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对此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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