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4日我局对永州市祁阳县西区雨水排放口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 告 期: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7日)联系电话:XXXXX电子邮箱:通讯地址:XXXXXt-size: 14pt;">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项目名称:永州市祁阳县西区雨水排放口工程项目文 号: 祁环评〔2024〕16号发文时间: 2024年7月4日 批 文: 祁环评〔2024〕16号关于永州市祁阳县西区雨水排放口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的请示和《永州市祁阳县西区雨水排放口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永州市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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