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一期)已由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叶发改审服[2021]1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及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二、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4-642、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一期)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0670554.08元 最****限价:20670554.08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限价(元)1平公资建2024285号-2第二标段405304.98405304.98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该项目设计规模为30000m3/d;设计功能为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建成前,尾水湿地可实现一定的污染负荷削减,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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