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白马河G344至连霍****速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文件以咸行审批复〔2024〕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74.83%、自筹资金25.17%。招标人为兴平市白马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兴平市白马河G344至连霍****速段; 2.2 工程规模:兴平市白马河G344至连霍****速段防洪治理工程,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其中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1600m,新建消力池1座,衬砌河道820m,防护网1.56km,植绿2.88万m2。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1620m,衬砌河道863m,防护网1.69km,植绿3.12万m2。 2.3 项目投资总额:2312.02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兴平市白马河G344至连霍****速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04013516rirgrm95a001;标段类型: 施工;标段名称: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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