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兴平市游泳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23]5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兴平市西立交以南、南环路以北、城市运动公园北侧区域 。2.2 工程规模:建设一座恒温游泳馆及相关配套设施等。2.3 项目投资总额:约8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约6952.11万元)。2.4计划工期:630日历天。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兴平市游泳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610481351613mkseih5001;标段类型:EPC。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发包方式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3.申请人资格要求3.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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