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供排水改造及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四标段(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供排水改造及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已由新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综字[2024]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供排水改造及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四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2.1.2建设规模:中水:DN300球墨铸铁管 2058米,De200 钢丝网骨架管 4456米,配套支管、阀门井、现状恢复及其他附属设施。2.1.3总投资额:2748万元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48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包括完成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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