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地责任单位——永春县金源XXXXX公司委托福建省中芯XXXXX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永春县2020-53号地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化龙社区、长安社区,地块面积54648m2,地块大致中心点GPS坐标为东经118°18'24.558"、北纬25°19'18.132",对照永春县桃城镇土地利用总体现状局部图,该地块土地类型包括水田、旱地、农村道路、沟渠、设施农用地、建制镇,权属单位为桃城镇化龙社区和长安社区。该地块纳入《永春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01方案)》的征收范围,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21〕200号文下发了《关于永春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同时要求《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2023年11月3日,永春XXXXX公司竞得2020-5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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