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标文件持有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1、01标段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为:14035141元;02标段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为:12749144元;2、工程量清单说明已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以本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3、工程量清单请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4、原施工图纸已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以本次上传的施工图纸为准,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9.2.5项修改为:安全生产费应为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的2%。安全生产费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还应执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和支付按《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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