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因郭溪街道凰桥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塘下、任桥片Q-14地块)不再实施,该地块需重新用作村三产安置,现需收回郭溪街道凰桥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塘下、任桥片Q-14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郭溪街道凰桥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塘下、任桥片Q-14地块),土地面积663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市东瓯不动产XXXXX公司OHSH-2024-002号土地收回勘测定界报告为准。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不涉及相关补偿。(此件主动公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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