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南太湖新区滨湖南单元TH-02-03-07A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项目标段编号:A3305300710XXXXX】的答疑内容如下:1、问:项目总监有一项目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是否视为“无在监工程” 答:根据《湖建发〔2022〕50号》文件第十四条,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视为“无在监工程”,但必须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本次答疑函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函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太湖民欣XXXXX公司浙江金业XXXXX公司2024年5月31日 变更公告.pdf 3427497-72450-656-招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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