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文号审批时间环评批复文件1宁波市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项目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北起明州路,南至恒山路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仑环建﹝2024﹞105号2024-07-052024-105、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项目.pdf 公示期截止为2024年07月15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XXXXX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XXXXX传真:XXXXXXXXXX生态环境窗口(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益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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