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提问1:关于定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招标文件第12页附表7.2.2和第26页定标规则7.2.2文字描述不一致。 请招标人明确定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方案。 回复:招标文件第12页附表7.2.2定标委员会组建要求为本项目定标委员会组建详细要求说明,本项目定标委员会组建按第12页该要求执行。提问2:标段名称为“枝江市职业教育中心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单位采购”,招标范围为“······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含报规)、初步设计(含概算)等·······”,两者不一致,招标文件第36页评标办法附表2.2.2(1)技术评分标准没有与方案效果的评分规则,是否需要补充说明。回复:标段名称仅为项目名称,具体内容为:包括不限于用地范围的总体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设计、BIM设计等内容;设计满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相关要求、同时还包括负责报规期间及施工图设计期间的设计技术交底、协助图审等后期服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设单位要求的设计编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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