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0日10时至2024年5月2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9,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重庆市万州区北滨大道三段104号附11号1幢7、9、10、11号门面标的情况:“丰收小区”标的建筑面积113.15平方米,室内面积109.08平方米,所在建筑物共8层,该标的位于第1层,钢混结构,约建成于2007年,商业服务用房,门面打通使用,室内格局有改变,无法分出具体位置,现出租作为“恒通牛肉”使用,室内地面铺地砖,内墙面部分刷乳胶漆、部分贴木墙裙、部分贴墙砖,天棚部分吊顶、部分刷乳胶漆,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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