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拍卖公告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2日10时至2024年8月13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对象: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仓库路15号7-3号房屋据评估报告记载:不动产权证号:渝(2017)潼南区不动产权第000432968号。建筑面积:69.81平方米;套内面积:57.54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特别提醒:标的物现为他人占用,有老人,相关欠费请自行了解,具体交付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详细情况以现场实际了解为准。请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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