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瓯海区发改局《温瓯发改审[2022]164号》文件精神,现需收回温瑞大道(梧田段至仙岩段)改造提升工程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人温州市****教新区建设中心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涉及温瑞大道(梧田段至仙岩段)改造提升工程部分国有土地,土地面积64258.9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与绿地),具体位置范围以温州XXXXX公司OHSH-2024-006号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其相关补偿,由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负责落实。(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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