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郑源生前与配偶陈燕芬共同共有,以郑源、陈燕芬名义登记的,坐落于潮州市春荣路中段嘉苑名庭一幢902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4024482号,建筑面积160.03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梯间、901号房、空间;南至空间;西至二幢901号房;北至空间、梯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郑俊锐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父亲郑源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XXXXX潮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 月18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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