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我局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桥埭路381号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地址:XXXXX联系人:XXXXXpan>先生,联系电话:XXXXX)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1号)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品种规格数量品种规格数量芙蓉王(硬)1利群(软红长嘴)20.5玉溪(软)2中华(硬)3利群(阳光)1中华(软)10利群(长嘴)3牡丹(软)0.6钻石(荷花)0.5南京(炫赫门)2利群(新版)5南京(红)1中华(双中支)0.8利群(软长嘴)3黄山(新制皖烟)4云烟(紫)2白沙(硬新精品二代)3共计: (品种)17个 总计:(数量)62.4条 特此公告。 嘉兴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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