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蓝山名邸商业广场及公寓107号商业房的拍卖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5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9.0UzNxR)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蓝山名邸商业广场及公寓107号商业房,建筑面积54.66平方米。评估价:818861元;起拍价:458562.16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特别注意:该标的已进行改造,与相邻的106号、117号商业房连通使用,整体现空置。拍卖成交后,其内部结构界定以相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和测量报告为准。买受人需要恢复原房屋结构的,恢复工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恢复房屋结构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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