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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龙岩保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和院”6#楼住宅现房销售备案的批复(龙建房售〔2024〕15号)

发布日期: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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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龙岩保润房XXXXX公司:XXXXX公司《关于办理“保利和院”6#楼住宅现房销售备案的申请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保利和院”项目,已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手续。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经审查,“保利和院”6#楼住宅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符合现售条件,同意予以该项目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以下内容:   1.本项目现售6#楼住宅,总建筑面积为4372.74平方米,计34套。  2.你司在销售商品房住宅时,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你司应当确保购房者的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必须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营业执照、商品房现售备案的批复,公布经批准销售的具体位置、幢号、楼盘表、面积、价格(一房一价、明码实价)等信息。不得发布不实的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导购房者争购;已抵押房屋在销售时应当告知购房者,不得隐瞒;已销售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再行设定抵押,严禁“一房多卖”。  4.请你司必须自现房销售备案批复之日起十日内开盘销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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