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于2024年5月17日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联系方式未能通知,特此公示。成都市武侯区聚萃街340号负2-967 号网络司法拍卖公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6月11日10时至2024年6月12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成都市武侯区聚萃街340号负2-967 号,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坐落于成都市武侯区聚萃街340号,所在物业名称为阳光城檀府,约建成于2018年,框支剪力墙结构,标的物位于-2层,建筑面积31.62 ㎡,层****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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