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萧江新农村XXXXX公司:你单位《关于要求平阳县萧江镇凤头B-15、B-25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批的函》(萧投〔2023〕6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2〕332号文件,我局于2022年11月29日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科、规划科),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国XXXXX公司,平阳水务公司,县交警大队,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XXXXX公司,萧江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址:XXXXX5、B-25地块。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415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393.29平方米;其中B-15地块用地面积1074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6861.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525.81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5562.70平方米、辅助级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963.11平方米;不计容架空层建筑面积255.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335.2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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