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连山区四号路(葫金线至纵八路路段)、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及防护绿化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备案。以葫连发改[2022]117号、葫连发改[20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山区四号路(葫金线至纵八路路段)、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及防护绿化工程—连山区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连山区锦郊街道办事处东兴村(原影壁山村)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连山区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工程的监理服务。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及配套排水、照明、绿化及交通工程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