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造价咨询库)库内单位 我单位现有大岗镇新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需确定结算评审单位。根据大岗镇《关于印发招投标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南岗府办〔2020〕1号),鉴于本项目服务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下,我单位决定采用邀请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造价咨询库)库内单位摇珠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项目的结算评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岗镇新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二、项目内容:送审金额111.258015万元,评审内容、评审范围及服务费用计费额、计费率以财政部门核准为准,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结算评审。 三、发包价格:本项目暂定发包价:0.3081万元,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计取费用,以财政部门核定支付金额为准。 四、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造价咨询库)库内摇珠的办法确定承担上述项目的结算评审单位。 五、摇珠的办法: 1、建设单位向对应专业的本镇小额以下建设项目企业库库内单位发摇珠通知。 2、被邀请企业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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