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内容:原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3.2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现更正为与招标公告合同履行期限:(招标人下达任务后,根据工作进度提交,并达到业主要求)一致内容。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XXXXX西宁大路1420号 联系方式:张楚XXX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林省国信XXXXX公司 地址:XXXXX一委二十组041幢102(市社保局北侧) 联系方式:****宴鑫XXXXX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XXXXX鑫电话: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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