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现将张家界永定中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补充:1、原招标公告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下列材料”修改为:投标人需提供下列材料:2、原招标文件P27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款号评分因素详见评分标准2.2.4(1)商务评分标准(100分)企业实力(40分)a.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服装设计销售服务企业资质(一级)等级证书的计1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重质量守信用等级证书的计1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c.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服务诚信单位等级证书的计1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d.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AAA级证书的计1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修改为:条款号评分因素详见评分标准2.2.4(1)商务评分标准(100分)企业实力(40分)a.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重质量守信用单位等级证书的计10分。(提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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