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屏山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从2023年5月29日至7月7日,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巡察。驻点期间,巡察组将深入检查县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重点了解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7740282903(受理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同时设置专门意见箱,位于县纪委监委大门左侧面。专门电子邮箱邮箱:XXXXX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电话、信箱将停止使用。) 中共屏山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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